职称评审,这几项材料可不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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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建设,进一步方便职称申报对象,减少提交各类证明材料。近日,省职改办下发通知,对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申报材料进行了精简。
《通知》明确,申报个人可不提交《单位公示证明》,此环节是推荐单位必须程序,推荐(用人)单位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要求,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凡推荐(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责。
《通知》明确,申报个人可不提交《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原件。2016年及以后全省职称系统已建立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数据库,从2018年起可实现合格成绩系统自动比对。全省职称系统仍保留“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上传端口,个人在网上可选择性提交。针对各级审核部门如何比对审核操作,全省职称系统提供两种比对方式,一是批量比对,各级审核部门工作人员打开申报人员花名册,页面中罗列了每位申报人员的“水测年度”、“测试专业”“水测成绩”“是否合格”等栏目,水测结果不合格者系统用特别颜色予以区分提示;二是单独比对,各级审核部门工作人员单独审核个人材料内容时,点击需要比对人员的姓名,选中被比对人员所在行,点击“数据比对”功能键,系统即可展示出该人员的“水测年度”、“测试专业”“水测成绩”“是否合格”等情况。
《通知》还要求,各评委会办公室要在本专业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上明确精简材料和要求,特别要强调推荐(用人)单位的审查推荐责任。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